2024年12月19日,印度商工部發(fā)布公告,對原產(chǎn)于或進口自中國的真空不銹鋼保溫瓶或其他不銹鋼容器(Vacuum Insulated Flask or other Vessels, of Stainless Steel)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,建議對中國的涉案產(chǎn)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,稅額為1732美元/噸。
涉案產(chǎn)品為不銹鋼保溫瓶和其他保溫容器,如保溫杯/馬克杯、隨身杯以及保溫主體的玻璃水瓶/水壺和其他保溫容器。
涉及印度海關編碼96170011、96170012和96170090項下的產(chǎn)品。本案的反傾銷稅不適用于飲水器、燉鍋、保溫午餐盒、冰桶/冰盒等容器以及無保溫的單壁水杯、電熱水壺和其他電動容器。
2023年9月21日,印度商工部發(fā)布公告稱,應印度企業(yè)Placero International Private Limited提交的申請,對原產(chǎn)于或進口自中國的不銹鋼保溫瓶或其他不銹鋼容器啟動反傾銷調查。
(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(wǎng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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